1.什么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在我国,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有五种基本形式:一是开展学校自我评估;二是实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三是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包括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四是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五是探索国际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未参加过上一轮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简称“合格评估方案")接受教育部评估。所有新建本科院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这些院校通过合格评估后将进入审核评估范围。
2.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指导方针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3.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核心内涵
四个促进、三个基本、两个突出、一个引导
“四个促进”:促进办学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三个基本”: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得到保证。
“两个突出”:突出服务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
“一个引导”:引导参评学校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4.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目的与意义
(1)有利于促进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加快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教学质量,更好地为地方(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有利于政府了解和把握高等学校的办学状况,对高等学校实施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
(3)有利于促进社会参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评价和监督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
(4)有利于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